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下旬至4月下旬,县委巡察组将对高沙窝镇、青山乡、冯记沟乡3个乡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并通过“巡乡带村”方式,对所属2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武万春
副组长:王振海
巡察对象:青山乡(古峰庄村、方山村、猫头梁村、营盘台村、月儿泉村、旺四滩村、郝记台村、青山村)
联系电话:0953-6748805
电子信箱:ycxwdyxcz@126.com
第二巡察组
组 长:黎东
副组长:丁冬花
巡察对象:冯记沟乡(冯记沟村、丁记掌村、暴记春村、回六庄村、平台村、兴隆社区、马儿庄村、汪水塘村、雨强村)
联系电话:18161638315
电子信箱:ycxwdyxcz@126.com
第三巡察组
组 长:张志安
副组长:高远龙
巡察对象:高沙窝镇(宝塔村、长流墩村、大圪垯村、二步坑村、南梁村、李庄子村、营西村、安康社区、高沙窝村、施记圈村)
联系电话:17752368315
电子信箱:ycxwd2xcz@126.com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盐池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巡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统一寄至:盐池县委第×巡察组(“×”为对应的巡察组);邮编统一为751500。
中共盐池县委巡察办
2022年2月25日